2014年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会分论坛――“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实习工的劳动保护”调研报告发布会9月12日在京举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孙瑞哲和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局长德美尔(Tim De Meyer)做开幕致辞。来自政府部门、工会、企业、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和职业学校的50余名代表出席了发布会。
孙瑞哲会长在致辞中强调,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正在倒逼劳动用工大环境的主动改善。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关键要从过去依靠劳动力和资本的高投入,转变为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科技进步、提高纺织劳动人员素质等。中国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壮大创新型人才队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等措施。同时,要转变过去对高精尖人才重视过多,适用和试用型人才培养欠缺的做法,强调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齐头并进。多层次人才培养对行业而言是个艰巨的任务,因此,企业不应将实习工作为缓解用工短缺的措施,而是应该从战略层面重视对实习工的保护和培养,使其成为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未来主力。
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和蒙古局局长德美尔(Tim De Meyer)先生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更重视工作中的创新,因此需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实习机会对于学生而言非常重要,可以使他们学到工作经验和技能。但同时他们的权利应该受到保障,尤其是,危险的工作环境有可能对于他们的健康产生潜在的威胁,从而也会对企业和行业造成人才方面的损失。所以,实习活动必须要有适当的计划和管理。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博士代表项目双方发布了“中国纺织服装企业实习工的劳动保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显示,虽然参与调研的实习工中绝大多数认为实习是一个有用的学习经历,但也有一部分实习工的工作条件有违于他们的劳动权利,甚至有时构成了国际法意义上的强迫劳动。梁晓晖博士认为,在实习工的劳动保护方面要实现劳动和教育两个法律体系的对接,让实习工的权利更加明晰。
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魏倩在专题发言中表示,学生在实习阶段处于学校管理体制之下,是被管理的对象。而在劳动过程中,实习工又要服从企业的管理,同样存在劳动当中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实习工在这两种管理关系下是非常脆弱的,所以应该要提供双重保护。
论坛对话环节的参与嘉宾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律监督处副处长李进东、福州融裕行纺织织造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陈智娟、CCSCSR 瑞联稚博儿童权力中心高级项目经理 Kris Kardasewicz、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处长王一群,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总监高木生。论坛嘉宾就实习工为制造业社会责任带来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企业使用和保护实习工的具体责任还有社会各界在保护学生工方面的责任进行了积极地探讨。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律监督处副处长李进东认为,实习工是一种特殊情况,不同于普通的就业,也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关系,但是在法律上也应该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和维护实习工的相关权益。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总监高木生表示,企业在对待实习工的问题上,需建立有效的申诉机制,使实习工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王一群介绍说,学生实习主要是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这是教学过程中间一个必需的环节。他特别表示,实习不是随便找一个企业就把学生分配下去,而是要有详细规定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学校还必须在学生实习前对接收企业进行调研,并始终保持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充分沟通。CCSCSR 瑞联稚博儿童权力中心高级项目经理 Kris Kardasewicz认为,目前由于劳工的结构在不断改变,劳工短缺,流失率比较高,还有成本的不断上升,使用实习工成为劳工短缺的一种补偿,但实习工并没有相应的获得一些保护,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实习工意识的缺失。因此,沟通就非常重要,而企业则有必要为实习工提供相关的指导。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