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代表杜钰洲会长日前在两会中再次提出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提案―“关于在纺织服装企业落实社会责任的两项政策建议的提案”,杜会长此次重提有关社会责任的提案,充分体现出纺织工业协会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大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引导行业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在提案中,杜会长表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是贯彻中央关于建设和谐社会方针的紧迫任务,就纺织行业来说,对于推动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每年国外采购商和国际一些非政府组织针对中国企业开展的社会责任查厂、认证活动,数以万次计,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又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象。鉴于国际上没有统一标准,只有270多个不同社会组织标准(依据所在国法律制订的民间标准)”。
杜钰洲会长在提案中介绍了纺织工业协会率先推动行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实践经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从2005年开始,结合国内产业实际,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借鉴国际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经验,制订了行业自律性的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2006年完成了在9家大型骨干企业的试点实施,帮助企业建立起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2007年将在100家骨干企业、10个试点产业集群近万家中小企业中推广实施。
纺织行业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自律措施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全国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并已把实施CSC9000T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该项自律也得到国际社会和一些国际组织的良好反响,如欧盟企业总司、中欧世贸项目、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现在已经有国外零售商给予了参与自律试点的企业免验厂待遇”。
针对目前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过程出现的我国现行政策不完善带来的一些困难,杜钰洲会长提出了两条建议:
1、关于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跨地区支付和使用问题。由于我国现有财政体系地域分割,社保个人帐户无法跨地区运用,社会保险无法异地支付,致使跨地区农民工无法参保,企业处于被动违反社保条例的境地,也影响国际贸易秩序。
2、关于在我国劳动法框架内允许企业在短时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解释问题。我国现行《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是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国际上如ETI(道德贸易联盟)组织的《劳工实践守则》执行的是每周工作时间48小时,加班时间每周不超过12小时。这种差异,不仅造成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时处于不利的局面,在贸易争端中授人以柄,也与广大农民工希望多劳多得的要求差距较大。鉴于纺织出口季节性和快速交货期的特点,必须采取临时性加班延时,闲时补休措施,但不超过ETI《劳动实践手则》每周总劳动时间不超过60小时的底线,并且在全年平均不超过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这需要政府权威部门通过法律解释达到在法律框架内的灵活性。目前地方政府部门的解释五花八门,有的标准过低,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也不利于我国国际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