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志安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智利瓦尔帕莱索天主教大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前成员Dante Pesce教授讨论了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实施对发展中和新兴经济体的影响,经合组织(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中心金融监管部主任Barbara Bijelic 梳理了经合组织与强制性人权尽责立法的发展的关系,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Radu Mares分析了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责指令对公司法以及企业管理职责的影响,德国奇堡公司可持续发展部主任 Axel Schröder分享了奇堡公司在应对供应链人权尽责立法方面的策略和经验,及其对中国合作伙伴的建议和期望。
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志安副教授主持专题三讨论
智利瓦尔帕莱索天主教大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工作组前成员Dante Pesce教授发言
经合组织(OECD)负责任商业行为中心金融监管部主任Barbara Bijelic女士发言
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Radu Mares先生发言
德国奇堡公司可持续发展部主任 Axel Schröder先生发言